房屋倾斜的可能原因
1、房屋设计工作的失误。许多设计人员对地基基础问题的重要性认知不足,常把复杂的地基问题简单化处理。据建设部重大工程事故统计,由于设计工作失误导致建筑物发生质量事故的约占事故总数40%。
1)建筑物基础设计时,没有掌握地基土性,缺乏认真方案比选、专家论证,采用的基础形式不当而发生事故。
2)在深厚淤泥软土地基上,错误选用沉管灌注桩、沉管夯扩桩等基础形式,经常发生缩颈、离析、断桩和桩长达不到持力层等事故。
3)在填土、软土或湿陷性黄土等厚薄不均地基上,采用条形或筏板等基础方案,导致建筑物倾斜。
4)采用强夯处理地基时。由于夯击能量不足,影响深度达不到加固深度的要求,没有消除填土或黄土的湿陷性,如果建筑物在使用过程中地基浸水,必然造成建筑物下沉、倾斜或裂损。
5)对于欠固结的填土、淤泥等软土地基,地面大量回填堆载,采用桩基方案时,如忽视负摩擦力的作用与计算,常发生布桩数量不足,导致桩基过量沉降、断桩等严重事故,使建筑物开裂或倾斜。
6)同一栋建筑物上选用两种以上基础形式或将基础置于刚度不同的地基土层上,易发生严重事故。
7)对于软土地基或建筑物形体复杂、高度变化较大时,必须按照变形与强度双控条件进行设计,以确保建筑物的整体均匀沉降。如只做强度验算,将会使建筑物发生不均匀或过量沉降。
8)东莞加固改造公司设计人员不熟悉或没有认真学习、掌握国家颁布的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等等。
2、房屋施工方面的失误
1)基础工程施工质量低劣,施工部门偷工减料,弄虚作假,随便减少配筋,降低混凝土强度等级,采用劣质钢材乃至缩小基础尺寸,减少基础埋深,基础施工放线不准确等。
2)地基处理方面的原因:目前地基处理手段多,这方面的问题也很多,如桩端未进到设计持力层;桩径未满足设计要求;强夯未达到有效的影响深度;振冲碎石桩未达到振密效果;检测手段不合理或未能正确反映实际情况等等。
3)地下开挖引起地面建筑物的裂损:城市由于修建地铁、地下街等地下建筑物,或者矿区开挖采矿、采煤巷道引发地面沉降,造成地面建筑物的下沉、开裂、倾斜等损害。
4)相邻深基坑施工引起建筑物的损坏:在高层建筑基础工程施工中,由于深基坑的开挖、支护、降水、止水、监测等技术措施不当,造成支护结构倒塌或过大变形,基坑大量漏水、涌土失稳,基坑周边地面塌陷,以及相邻建筑物基础工程的施工相互影响,都会对已建成或正在建造的相邻建筑物造成威胁与损坏,引发严重的事故。
3、工程勘察方面的失误
1)如若勘测点布置过少,或只借鉴相邻建筑物的地质资料,对建筑场地没有进行认真勘察评价,提出的地质勘察报告不能真实反映场地条件,如岩溶土洞、墓穴等没有被发现,甚至旧的人防地下道也被忽视,使新建的建筑物发生严重下陷、倾斜或开裂。
2)勘察资料不准确,结论不正确、建议不合理,给结构设计人员造成误导。
房屋倾斜修复方法
1)迫降纠偏法
迫降纠偏法包括有:人工降水纠偏法、堆载纠偏法、地基部分加固纠偏法、浸水纠偏法、钻孔取土纠偏法、水冲掏土纠偏法、人工掏土纠偏法等。其中,压桩掏土纠偏法,系在建筑物沉降大的一侧用锚杆静压桩法先压桩,并立即将桩与基础锚固在一起,制止建筑物继续下沉,然后在沉降小的基础一侧进行掏土,减少基础底面下的承压面积,增大掏土一侧地基中的应力,使地基达到塑性变形,造成建筑物缓慢而均匀的下沉、回倾。
2)顶升纠偏法
顶升纠偏法是通过钢筋混凝土或砌体的结构托换加固技术,将建筑物的基础和上部结构沿某一特定的位置进行分离,采用钢筋混凝土进行加固、分段托换、形成全封闭的顶升托换梁(柱)体系。设置能支承整个建筑物的若干个支承点,通过这些支承点的顶升设备的启动,使建筑物沿某一直线(点)作平面转动,即可使倾斜建筑物得到纠正。若大幅度调整各支承点的顶高量,即可提高建筑物的标高。包括有包括砌体结构顶升纠偏法、框架结构顶升纠偏法、其他结构顶升纠偏法、压桩反力顶升纠偏法、高压注浆顶升纠偏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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