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达到规定使用年限的房屋;
(2)公共场所5年未作安全鉴定的;
(3)由于行为人(含单位)随意拆改房屋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附加建(构)筑物而影响结构构件、设备损坏的房屋;
(4)因毗邻建筑深基坑施工、兴建、扩建、加层而损坏的房屋;
(5)改变房屋用途,危及房屋安全的;
(6)发生自然灾害、火灾事故和出现其他不安全因素,危及房屋安全的。各鉴定单位应按所取得资质等级规定的受理范围进行受理。
本本文章内容由东莞房屋鉴定公司小编收集整理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如有侵犯到您权益,请联系删除,需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我们广东广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营房屋安全鉴定、工程质量检测、建筑结构改造/加固补强、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旧建筑修复、地基基础工程等专业工程施工、一站式服务!
上一篇: 东莞房屋安全鉴定公司浅谈通过消防检测的关键方法
下一篇: 房屋鉴定公司怎么快速处理好火灾后房屋